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出版传媒广场一楼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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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郑可副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长王民、董事王兵,独立董事赵惠芳、汪莉、樊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晓光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监事夏屹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仕兵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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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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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张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时代出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