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创佳”)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网站:https://sf.taobao.com/item_list.htm?q=%B1%B1%BE%A9%BA%EA%D4%B6&spm=a213w.3064813.9001.1),宏远创佳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公司获悉上述情况后,立即向宏远创佳发出问询。截至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宏远创佳出具的《回复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宏远创佳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
备注:宏远创佳所持公司股份36,80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7月6日,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6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宏远创佳所持公司股份 36,800,000 股已被司法再冻结,冻结期限为2021年6月10日起至2024年6月9日。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7月3日和2021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宏远创佳就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说明如下:
因执行案件需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拟对宏远创佳持有的精艺股份共计36,800,000股股票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宏远创佳已委托律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将启动执行异议或复议,暂缓拍卖工作进行,同时也在积极筹集资金,与执行申请人协商履行还款义务。
二、本次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宏远创佳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拍卖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将导致宏远创佳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发生相应变动。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