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通知,滨江控股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普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共同投资及控制的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74号”),于2021年9月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8,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滨江控股一致行动人元享74号。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价值的信心。
3、本次增持方式、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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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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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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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