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9月3日起,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E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E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且A类基金份额开通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类、E类基金份额指从对应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且C类、E类基金份额仅开通场外方式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519066,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13515,E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13516。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将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及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2、申购费:本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本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具体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5、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方式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场内申购赎回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投资者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不适用招募说明书关于场内申购赎回的相关规定。
展开全文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内容要点详细见附件,上述修订内容自2021年9月3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附件: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要点
一、《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要点:
(1)第二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新增第八条“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事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1、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C类、E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仅开通场外方式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C类、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及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第六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三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第二段修改为:
“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3)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第二条“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新增第3点“销售服务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4)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第三条“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第6点修改为:
“6、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根据本基金本次增设C类和E类基金份额需要及法律法规更新而对《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二、《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要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同时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条“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第 4 点“赎回费率”修改为: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E类基金份额采用不同的赎回费率结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
注:1年按照365天计算。
(2)本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
对于A类基金份额而言,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用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25%。
对于C类、E类基金份额而言,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根据《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对应内容进行其他一致性修订。
关于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和E类份额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自2021年9月3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和E类份额,原份额变更为A 类份额。
2.本基金A类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含跨TA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自2021年9月3日起,本基金C类份额和E类份额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含跨TA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方式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基金场内申购赎回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投资者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和E类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不适用招募说明书关于场内申购赎回的相关规定。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和E类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C类和E类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C类和E类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和E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C类或E类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
对于本基金C类、E类份额而言,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C类和E类份额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C类和E类份额的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本基金的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本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和E类份额的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含跨TA转换)、定投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E类份额:
■
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C类和E类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9月3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C类和E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C类和E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份额和E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