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手付通、孙公司深圳德润因经营业务需要分别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5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手付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为深圳德润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手付通、深圳德润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分别为人民币2,910万元、6,61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手付通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为手付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1年,保证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三年期满止。
2、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因融资租赁业务需要,深圳德润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期限为1年,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提供保证担保,德润租赁为深圳德润申请的融资担保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反担保。保证期限为反担保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高新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高新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1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
展开全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公司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7188194J
(3)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6A
(4)法定代表人:刘洋
(5)注册资本:2,124.8256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及维护;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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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1)被担保公司名称: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0541910R
(3)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1705-1706
(4)法定代表人:孟庆立
(5)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境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7)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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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2)保证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违约金;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等)。
2、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反担保保证人: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反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6)保证范围:深圳德润与高新投签署的《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被担保方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2,554.4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122.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