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 股东会决议解散;
4.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 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的企业应先办理地税注销手续,注销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为五个步骤(朝阳区),分别为注销地税、国税、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计证。
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申请表》、《纳税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申请表》要填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申请表》、《纳税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卡、IC卡、加密盒、空白(带齐退票及后一张已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公司经常支付费用没有,找票来代替,是否有税务风险?
1、案例我公司经常存在支付费用没有的现象,我们都是找票来代替,这样合法吗?是否有税务风险?
回复:
首先你单位这种找票行为是的,属于虚开行为,而且即便是你找票替换了白条,也没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建议建议一(1)找票、替票现象;
(2)支付了费用即便是没有,也要入账,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以后不管是采购还是支付费用,好找正规单位合作,都是可以开具的。
建议二(1)不是商品,不是你想开具什么就开什么;
(2)开具应如实填报内容,卖的什么就要开具什么;
(3)购买方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4)一张、一个税号,一种商品、一个编码,规范开票、才能规避风险。
3、参考参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令〔2010〕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参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经常向股东个人无偿,目前其他款余额已经2000万元了,请问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老师,我们公司经常向股东个人无偿,目前其他款余额已经2000万元了,请问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借:银行存款2000万元
贷:其他款-自然人股东 2000万元
答复;
答复一:首先增值税上不存在税务风险,因为对于股东个人来讲,无偿向公司提供服务,无需视同销售服务。
参考:根据《 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应视同销售。
答复二:由于公司跟股东之间属于关联方,股东无偿给企业使用,若是没有正当理由,则存在被税局纳税调整的风险。
参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注意
若是股东无偿给企业使用,有正当理由的,则不存在被税局纳税调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