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排口、监管到位。
企业工业废水排放口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便于日常管理和维护。采样井:深度要低于排放口底部30cm以上,便于沉积排放水;应急闸(阀):建在采样井与外排接处。标识牌: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含排放口名称、编号、企业名称等内容),设置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间歇性排放的须标明排放时间。
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管理要求
1. 加强源头管控。
避免生产和使用产生恶臭、异味的产品和物质。逐步淘汰产生恶臭、异味的产品、工艺和设备。印刷、家具、人造板、机械设备、电子、涂装等使用、清洗剂等挥发性物质的行业或企业,应积极推行水性化替代工艺,从源头上控制废气污染的产生。
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并保持正常运行。
在物料贮运、装卸、投料、输送、混合、反应、出料、分装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考虑废气有组织收集,做到“能收尽收”,减少无组织排放。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治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