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是指防止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的工作。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包括农、林、水利等方面的措施。农业措施有:修梯田,培地埂,等高耕作,合理轮作、间作、套作、深耕,合理密植等。林业措施有:封山育林,造林种草,按地形的不同部位营造护坡林、护沟林、护滩林、固沙之林等。水利措施有:修建塘坝,沿等高线开挖截流沟;进行沟壑治理、护岸固滩等。
实践证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山区生态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从辩证的观点来看,似不应就问题论问题,而应当追根溯源,将水土保持作为水利的中心环节与战略措施,提高其在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据第二次水土流失普查结果,全国水土流失面积高达365万平方公里,其中水蚀面积高达165万平方公里,风蚀面积191万平方公里,水蚀风蚀交错带26万平方公里,有很多地方还存在大量的重力侵蚀。近1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全国累计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110万平方公里,带动全国实施坡改梯面积近500万亩。全国有1.5亿群众从水土保持治理中直接受益,2000多万山丘区群众的生计问题得以解决。
效益计算 :采用有无措施或增减措施后在时空方面的对比。不同水保措施,不同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单项效益,以便为水保评价提供依据。为实现科学管理和国家决策要求,必须客观地、定量地认识和评价水土保持的全方面和单项问题,揭示水土保持的基本情况与动态变化、水土保持的成效与进展,水土保持的潜力与展望。总效益是各项效益的融合,研究分类效益及其间的相互关系应是主要内容。生态环境既是总效益的一部分,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分析研究与不同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现实意义。经济既是各类措施的物质基础,也是国民经济发展和构建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