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审计是国外审计内容的一种。(二)核对电、气、煤、油、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对煤、水、电、气、油等能源及其设施的事先设计及事后管理与节约所进行的审计项目。在国外已开始实施的能源审计项目主要有:对工厂、商店、办公室、仓库等的照明与空调设备的能耗审计,客、货交通运输处的能耗审计,建筑企业耗能设施可行性的事先审计等。我国对能源审计尚属探索阶段,已在从事有关节能审计的初步研究。
策划与组织:(3)成立能源审计小组:确认能源审计方案后。二是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状况进行调查,了解用能单位的主要节能管理措施,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审计机构与委托方需分别成立能源审计小组。审计机构审计小组的成员组成应根据用能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由具备节能知识、实际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包括技术、诊断及测试工程师等。审计机构审计小组成员应具备如下条件:①熟悉国家和地区节能法规和政策。②掌握节约能源的原则和技术。③熟悉掌握能源审计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相关标准等。④具备能源审计相关知识或节能管理工作经验。⑤熟悉能源计量、统计基础知识。⑥掌握能源消耗核算知识。⑦掌握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效评估、测试及分析评价方法。必要时,审计机构审计小组需配备一名具有用能单位相关行业经验的技术。企业能源审计小组:能源管理负责人(熟悉了解整个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和用能状况并能够负责用能单位内部的协调工作)牵头,由电气、生产、设备、计量、统计、会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能源审计形式:(2)受用能单位委托的形式在用能单位部门认识能源审计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或在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开展能源审计的基础上,能源审计部门与用能单位签订能源审计协议(或合同),确定工作目标和内容,约定时间开展能源审计工作。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综合评价方法:(1)企业能源转换系统或主要能耗设备的能源转换效率与负荷调整的合理评价。或者是用能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的需要,主动邀请能源审计监测部门对其进行能源审计。这种形式的能源审计也可称为用能单位委托能源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