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溶胶灭火装置的使用范围
电气火灾
通信机房、通信基j站、电子计算机房等;
含有精密仪器设备场所的电器火灾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等场所的电器火灾折叠
固体表面火灾
使用或储存可燃固体物质场所的可燃固体物质表面火灾
液体火灾
生产、使用或储存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变压器油、动植物油等各种丙类可燃液体场所的液体火灾;
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可用于:
1、控制系统--单元、集中控制室(楼)、电气控制楼(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等;
2、微波、通信系统--交换机室、程控电话站、通信中心机房等;
3、变配电系统--配电室、油浸电容器室、油浸变压器室 、油浸电抗器室、蓄电池室等;
4、计算机房;
5、柴油发电机室;
6、电子设备间;
7、电缆沟(夹层、隧道)等。
气溶胶的世界地位
在气溶胶的推广使用上,中国已在世-界ling先。在的编制方面,目前除中国外,只有澳大利亚和俄罗斯颁布了气溶胶。而美国、欧洲标准化协会、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标准还正在编制中。具体情况见下表:(截止至2005年底)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 凝聚型和分散型气溶胶灭火系统船用气溶胶灭火系统;
国际海事组织IMO,等同于SOLAS74所列用于设备间的气溶胶灭火系统;
美国消防协会NFPA:气溶胶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