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对楼市利好政策充满期待。8月3日,深圳市住建局就《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图片来源:深圳住建局
《通知》提出,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自本通知施行之月起12个月内,职工提取该期间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
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
深圳住建局表示,《通知》旨在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相关工作部署,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缴存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缓解住房困难的支持力度。
首先,拟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标准。据悉,自该通知施行之月起12个月内,在深无房的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每月最高提取额度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租房提取政策具有普惠性,只要满足深圳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条件,无论户籍、年龄,均可以按照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通知》明确,自该通知施行之月起12个月之内,在深无房的新市民(非深圳户籍)、青年人(35周岁及以下)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据了解,该项租房提取政策受益范围广。2022年,深圳市共有252.85万缴存职工办理了租房提取业务,其中,非深圳户籍的新市民职工和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人职工占比达九成以上。
利好多子女家庭
《通知》增设多子女家庭公积金倾斜性支持政策,拟明确对深圳市无房多子女家庭职工的支持举措,即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若在深圳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则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的限制;《通知》明确该类职工办理租房提取还应当提交子女、家庭相关证明材料。
加大对承租公租房职工支持力度
深圳住建局拟加大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的支持力度,在《通知》中明确,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条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可按实际租金提取。
此外,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直付支持机制。为提升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简称“保租房”)职工支付租金的便利性,拟明确职工承租经市住房主管部门认定的保租房,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其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具备转入条件的保租房运营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以此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职工服务体验。深圳住建局表示,此举或可实现帮助职工从保租房运营机构获取免押金或减租金的优惠支持措施。
《通知》明确,职工按照通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助服务平台申请提取的,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