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7月26日在港交所公告,7月26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电投订立协议I,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国家电投有条件同意向公司出售股权I,代价为人民币88.11亿元(相当于约96.82亿港元),将以现金结算。公司与国家电投广东及中国电能订立协议II,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国家电投广东及中国电能有条件同意向公司出售股权II,代价为人民币19.74亿元(相当于约21.69亿港元),将以现金结算。交易金额合计107.85亿元。
目标公司I及目标公司II主要从事清洁能源发电,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及光伏发电,,发电站遍布中国21个省份,运营总装机容量为7,531.7兆瓦。于本公告日期,国家电投间接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1.06%,并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