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7月22日透露,为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意见》发布。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学龄前儿童善育”民心工程,全面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整体提升上海学前教育质量,近日,上海市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抬高底部,从区域资源布局、园舍管理、保育教育、园舍条件、队伍素养、服务能力等方面整体提升全市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力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上海每一所幼儿园都办成办园管理规范有序、教师队伍素质优良、保育保教质量较高、场地设备投入有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高质量幼儿园。
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工作将通过多途径、多举措来推进实施。
一是推动区政府落实建设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区政府紧密结合人口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幼儿园建设。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大力支持和配合建设工作,提供政策和投入保障。
二是激发幼儿园发展动力,尊重园所发展基础,赋予园所充分的办园自主权,调动全体保教人员的积极性,推动保教队伍全员参与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工作。
三是以队伍发展为核心,提高教师专业职称和学历,加强优秀教师流动,鼓励保育人员积极参与保育带头人工作室和行业技能大赛等。
四是以紧密型集团化推进建设,组建有引领园示范辐射的紧密型学前教育集团,通过项目引领、整体托管等方式,全方位支持幼儿园质量提升。
五是以实践项目驱动建设,以户外2小时活动、幼儿营养膳食、玩教具选用、幼儿健康观测等的实践研究为抓手,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六是以数字化场景赋能建设工作,使用多种应用,采集学前教育常态化工作数据,建设多个数字化场景,以技术推动园所实现高效率运转和跨越式发展。
为加快推进《意见》的实施,市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组织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和学前教育专家前往16区进行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主题调研,了解各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指导各区制定建设工作方案。目前,各区正在积极推进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