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兴证全球基金认为,《规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畴,新增私募等品类、引导“投顾+养老”等,扩大基金投顾业务发展空间,推动试点转常规,开启基金投顾业务发展新篇章。
兴证全球基金表示,《规定》体现了监管对投顾业务的引导方向,其中进一步优化了持有单只基金份额的集中度要求,由单一组合策略不超过20%调整为单一投顾机构不超过50%。如果此举落地,将降低单一投顾机构对于单只基金规模及底层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对于单一客户持有单只指数基金不受20%的限制,调整为仅针对宽基指数及宽基指数增强基金豁免,将变相限制单一组合策略配置于行业及风格指数基金的比例;同时豁免的还增加了养老目标基金、基金中基金产品,凸显了FOF基金本身底层资产流动性佳的特点。并且,《规定》允许组合策略设定锁定期或投资于流通受限基金,这也体现了监管鼓励投顾机构设计更佳符合投资者投资期限、投资目标的组合策略,降低投资者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追涨杀跌行为。
在服务方面,兴证全球基金认为,《规定》更加强调适当性和服务匹配管理,对于宣传推介的流程有着更明确的要求。强调投顾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情况匹配服务,在了解客户情况前,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策略;在实施匹配前,不得展示历史业绩。此举体现了监管引导投顾业务更加回归“服务”本质的大方向,引导投顾业务避免在不了解客户状况的情况下,推荐不适合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组合策略;避免直接通过历史业绩,来吸引客户投向高收益高风险的组合策略,这一要求将降低投顾服务“产品化”的倾向。
对于《规定》中特别强调的基金投资顾问机构为客户提供养老相关的财富管理规划服务,兴证全球基金表示,机构应当全面了解客户的养老需求,综合运用资金规划、资产配置、基金研究等能力,提供科学、稳健和长期的专业服务。起草说明中针对服务居民养老金融需求这一新问题新情况也特别做出说明,引导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于满足居民多样化养老需要。建立完善的养老第三支柱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方法之一,《规定》对于养老金融的引导让投顾业务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想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