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武汉,酷暑当头下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施工景象。武汉光谷中心城的工地上,机械设备轰隆作响,工人们顶着烈日在钢筋水泥工地中忙碌穿行。这里将建成光谷区乃至武汉首个社区服务综合体——光谷中心城西邻里中心。
离开火热的施工现场,证券时报记者走进位于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的地下综合管廊,两侧墙壁上是整齐排列的支架,摆放了各大运营商的通信网络线路。该项目可让原来在地下或架空的电力、通讯、自来水等各种管线统筹在一个空间。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为协调城市空间起到了主要作用,还能有效节约城市建设和维护管理成本。
适逢《武汉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出台一周年,记者实地探访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二十冶”)在武汉光谷、阳逻地区多个基建项目。走访发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创造了直接投资,还为地方招商引资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撑,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
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阳逻新城位于武汉市新洲西南部,是武汉城市圈重要的轴向发展区域。“阳逻之心”则是阳逻新城的核心区域。由中国二十冶承接的“阳逻之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三大子项,分别为58.02千米的市政道路、4.8千米长的地下综合管廊,以及118万平方米的“蓝玉项链”生态带。
近年来,随着市政道路改造、城市硬件的升级,许多企业看到阳逻发展环境的变化,纷纷在此投资建厂。“城市基础设施的升级,为政府引进稳健医疗、中电光谷、京东物流等大型企业提供了硬件上的支撑。大企业的到来,更好地带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当地老百姓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中国二十冶武汉分公司总经理冉蛟告诉记者。
诸多房地产开发商、商业体也相继投入地区开发。“在2017年项目开工前,‘阳逻之心’所在地区还是小乡村,居住、教育资源匮乏,营商硬件环境欠佳。”冉蛟指出,经过多年建设,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已得到大幅提升,吸引诸多头部房地产企业到此拿地建设,为当地老百姓提供更多可选择的高品质住宅。
市政基建提升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反映在当地土地价格的变化上。冉蛟介绍,在2016年“阳逻之心”项目开工前,当地的土地价格为100余万元/亩;基础设施提升后,到2018年,当地土地综合价格已突破600万元/亩。
中国二十冶还深耕楼宇建设。正在建设中的光谷中心城西邻里中心,作为武汉光谷首个邻里型商业综合体,兼容生活配套服务、社区政务、公共停车、社区公园、餐饮零售、娱乐休闲、文化艺术、体育健身、托幼及养老等功能,旨在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
“项目将为附近居民提供社区服务、运动休闲等多项服务。”住在项目北侧小区的李女士向记者表示,很期待邻里中心能够尽快投入使用。
就业岗位数量可观
基础设施建设在稳投资、促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水利部原副部长魏山忠曾表示,根据有关机构研究成果,重大水利工程每投资1000亿元,可以带动GDP增长0.15个百分点,新增就业岗位49万。
近些年,中国二十冶在阳逻、光谷地区先后中标金台大道等21条路项目、星乐湾现代农业文旅生态园,承接了光谷金融产业园、光谷科技会展中心等项目。项目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或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与政府开展合作,累计合同金额超155亿元。
冉蛟告诉记者,今年中国二十冶计划再建设完成20公里市政道路、一所学校和一座公园,并启动一座体育中心场馆项目、三所学校项目的建设工作,预计将带动投资30亿元。
政企合作项目的开工建设也创造出数量可观的就业岗位。冉蛟向记者表示,公司自2016年建设第一个项目以来,已累计解决湖北地区及周边省市应届毕业生就业近100人次,带动湖北及周边省份农民工就业5000人次。
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局长李军日前表示,国资委要持续推动国有企业做好稳就业相关工作,推动企业通过扩大有效投资、超前储备人才、发挥产业链带动作用等务实举措,努力挖掘招聘规模空间,提供更多见习、就业机会。
冉蛟表示,今年在区域子公司成立后,还将陆续提供本地大学生就业岗位超300个,预计解决当地农民工就业1万人次。
政企合作模式多样化
“阳逻之心”是中国二十冶在华东区域的第一个PPP项目,也是湖北省第一批PPP项目。冉蛟告诉记者,在项目探索和实施过程中,也曾遇到诸多挑战,如土地征迁、企业融资等问题。
2017年末,为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财政部出台《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同时,为规范中央企业有序参与PPP项目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国资委也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
“时值‘阳逻之心’项目前期融资阶段,上述政策打乱了公司的融资计划。”中国二十冶紧急调整融资工具,通过信托、项目贷等方式,及时获取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保障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在冉蛟看来,PPP项目的核心是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友好合作,通过社会资本方的加入,为政府补齐技术短板或解决资金方面的困难。
阳逻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副部长朱立伟向记者表示,根据近两年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地方政府也在不断调整与企业的合作模式。“结合专项债发行情况可以选择EPC模式;根据企业垫资能力等多项因素,可以做一部分‘社会投资人+EPC’。”朱立伟表示。
近年来,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合作总包单位,并由中标联合体单位完成项目投融资及工程实施建设的“社会投资人+EPC”模式,逐渐成为政企合作的重要模式之一。
河南德泓工程咨询研究院秘书长刘鹏指出,3月起,各地不少PPP项目纷纷公告,宣布招标终止或者暂停。3月以来,“社会投资人+EPC”模式当仁不让地成为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的“明星模式”。在此模式下,社会投资人既是项目建设方,也是投资方,作为投资方自然要承担项目融资的责任,也顺理成章地规避了政府投资条例对垫资施工的限制。
对于“社会投资人+EPC”模式,刘鹏提醒,既然是投资人投资,投资目的一定是要获取相应的经营利润,如果项目不具备经营性,投资人只能获得工程款,就会有产生隐性债务的可能。同时,项目建成后的预期收入在覆盖成本投入的前提下,要能使投资人获得相应的合理利润,如果收入不足,还需要政府财政补贴的话,也会产生隐性债务。
朱立伟强调,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还会有很多新的基建投融建模式出现。不管是PPP或“社会投资人+EPC”模式,政府最关注的核心问题有四点,一是企业资源整合的能力;二是企业的技术实力;三是企业对项目的综合管理能力,确保项目能够落地、做好;四是城市运营能力,能够将建成的项目稳定地运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