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市委领导信箱”中,有多位市民对上海地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出问询和提出建议,“上海市接下来有没有倾向于二胎政策的购房政策?接下来有没有调整认房又认贷政策的计划?”对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统一回应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的精神,上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一是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二是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原则统筹研究针对特殊群体、特殊区域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人民银行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配合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