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深交所向梦洁股份发出关注函,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首先,关注函提出,要求梦洁股份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投弃权票的主要股东情况。同时,在公司函询相关股东基础上,逐项说明相关股东对议案投出弃权票的具体原因。
根据上证报5月28日刊发的报道《大股东“发难”,7项议案被否!易主后的梦洁股份怎么了?》,从股东结构及持有表决权比例来看,梦洁股份年度股东大会1.496亿票弃权票以及1.5亿票反对票的背后,是梦洁股份新实际控制人的力量。
公告显示,自2022年8月起,长沙金森成为梦洁股份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李国富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长沙金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正好为1.496亿股左右,拥有表决权比例达到19.79%。
正是因为长沙金森的“发难”,由于弃权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梦洁股份《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6项议案未获通过;由于反对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也未获通过。
其次,关注函要求梦洁股份说明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通过议案的后续安排及具体解决措施。
此外,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了梦洁股份的股权之争问题。关注函提出,要求梦洁股份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股权之争,相关事项是否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并说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据上证报记者了解,经历短暂“蜜月”后,在梦洁股份新旧实控人之间,逐渐产生了巨大裂缝。目前,依靠3.85亿元对价,长沙金森获得了梦洁股份10.17%股份,并获得梦洁股份19.79%的表决权,成为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而梦洁股份原实控人及相关股东尽管仍然合计持有梦洁股份接近23%的股份,但几乎丧失了所有表决权。
最后,关注函提出,要求梦洁股份说明是否有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质询,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充分答复;针对公司董事陈洁对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议案投弃权票并提出的异议,说明是否存在年度董事会召开程序不符合规定、未按照要求通知其参加专业委员会等异议事项,在此基础上核查说明公司“三会”机制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是否会导致公司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