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错位发展、功能互补 扎实推进全面实行注册制各项准备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是继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及设立北交所并试点注册制之后,资本市场又一项全局性重大改革部署,对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2月1日,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在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立足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等要求,交易所将持续优化主板定位,坚守创业板特色,促进形成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市场格局。
进一步明确主板定位发行上市审核制度调整
2月1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深交所公布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10项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交所强调,全面实行注册制下,深市主板定位将进一步突出大盘蓝筹市场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将相应设计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并与创业板拉开距离。同时,深交所也将坚决把好创业板定位关,进一步聚焦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重支持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发行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尚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取消关于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需满足“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要求。
深交所介绍,围绕发行上市审核制度,本次改革在充分吸收创业板审核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有规则进行相应优化和调整。
一是统一审核制度,进一步优化注册机制。适应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需要,在发行上市审核理念、内容、方式、程序、自律管理等方面,保持主板与创业板总体一致。二是完善信息披露要求及咨询沟通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核透明度。三是压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将“受理即担责”调整为“申报即担责”,明确自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申报之日起,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保荐人应当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风险和发展前景,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明确交易所可以提请对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对保荐人以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督导,相关机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四是强化“关键少数”监管力度,提升监管威慑力。
多项配套业务规则优化
10项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中,如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相关制度方面,深交所介绍,将坚持市场化导向,对主板股票发行定价、规模不设限制;进一步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同步强化市场约束,整合形成了主板和创业板一体适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一是完善新股定价机制。适度扩大询价范围,将职业年金基金等纳入询价对象。完善配售机制,更好地发挥合格境外投资者等中长期投资者的研究定价能力。允许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3个不同的拟申购价格,调整高价剔除机制比例,完善定价信息披露要求。对一定比例的网下发行股份实施限售,引导投资者审慎报价。
二是优化调整配售机制。保持主板和创业板现有差异化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及回拨机制安排,主板向网上投资者倾斜。将配售方式由原来的比例配售或摇号配售,统一调整为比例配售。优化战略配售的具体实施安排,完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促进新股上市后股价稳定。主板不实施保荐机构跟投制度,创业板现行跟投机制保持不变。
完善上市条件及相关上市安排方面,深交所介绍,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组合指标,制定多元化、差异化的上市条件。优化盈利上市标准,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要求。新增“预计市值+收入+现金流”“预计市值+收入”两套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场包容性。明确已在境外上市和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的上市标准。精简首发上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缩短上市申请决定期限。
交易机制方面,一是优化规则体例,整合了主板和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基金等证券交易相关规则,同时,因前期已单独制定并发布债券交易规则,相应删除《交易规则》中债券交易的相关内容;二是主板复制部分创业板交易机制;三是同步优化主板、创业板交易制度,包括优化存拒单机制,将超过申报价格范围的订单暂存交易主机的做法改为直接拒单等;四是优化证券交易监督相关规定。
此外,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也进一步调整明确,如明确注册制股票上市首日纳入融资融券标的,存托凭证按照有关股票的规定执行等。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等事项也将推广至主板。
下足“绣花”功夫做实做细各项准备工作
同日,深交所《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也正式发布。根据通知,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深交所接收中国证监会深市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收主板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
“深交所成立注册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足‘绣花’功夫,做实做细各项准备工作。”对于下一步全面实行注册制工作安排,深交所表示,一是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规则征求意见期间,通过举办座谈会、公开渠道征集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研究吸收合理建议。相关配套规则经修改完善后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及时向市场发布实施。
二是做好技术和业务准备。及时开展规则业务培训,协同市场各方力量做好技术系统改造升级、投资者教育、市场培育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有序推进、平稳落地、取得实效。
三是做好平移企业受理和审核工作。将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的整体部署和进度安排,接收深市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确保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正在讨论再加息几次以达到适当的限制性立场美联储主席鲍威尔表示,正在讨论再加息几次以达到适当的限制性立场,离这个水平不远了。
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记者 梁银妍
证监会2月1日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称,自发布之日起,证监会继续接收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证监会将按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证监会终止主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并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对于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不再受理。
通知明确,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起,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已通过发审委审核并取得核准批文的,发行承销工作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已通过发审委审核未取得核准批文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明确选择继续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前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并按照现行规定启动发行承销工作;也可以选择申请停止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向交易所申报,履行发行上市审核、注册程序后,按照改革后的制度启动发行承销工作。向交易所申报的,由交易所按照中国证监会在审企业顺序安排发行审核工作。
根据通知,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前,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不符合注册制财务条件的,可适用原核准制财务条件,但其他方面仍须符合注册制发行上市条件。
同时,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前,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已通过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审核的,由中国证监会继续履行后续程序。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已取得核准批文未启动发行承销工作的,由交易所履行后续发行承销监管程序。
通知明确,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所仅受理中国证监会主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主板在审企业应按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并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可以将反馈意见回复作为申请文件一并报交易所。主板在审企业提交申请时,财务资料有效期可延长3个月。在此期间受理的企业,交易所基于其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交易所开始受理主板其他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针对非上市公众公司,通知指出,自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照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已取得核准或豁免核准同意函的公司,可以继续推进挂牌发行等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前,申请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的企业,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可不适用注册制挂牌财务条件,但其他方面仍须符合注册制条件。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在审企业由核准制直接平移到注册制程序,并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更新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注册工作。
通知还提到,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及其中介机构可暂不更新申报文件,但须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及时提交符合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在最近一次提交问询回复或更新财报等报送材料环节,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更新申报文件。
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预计,本季度全球石油市场将陷入供应过剩,同时下调需求前景,上调非OPEC供应预估。根据OPEC的最新月度报告,其将第三季度原油产量预测下调124万桶/天,至2,827万桶/天。这比OPEC 13个成员国7月的产量低了约57万桶/天。OPEC位于维也纳的研究部门将本季度全球原油需求预期下调72万桶/天,同时上调非OPEC供应预期52万桶/天。预计本季度原油消费均值为9993万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