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香港交易所上市条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条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企业在香港上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2、香港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上市
- 3、港交所上市条件
- 4、港股上市条件是什么?
- 5、港股上市条件
在香港主板上市的要求及条件: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公司上市后,股票的流动性增加,持股人可以随时将手中的股票抛售换成现金。公司的运营状况向大众公开,市场直观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可以建立良好的信誉,更容易向银行获取贷款额度。最关键的是,公司上市后获得资金支持,能让企业发展平稳,能够存在更持久,企业会越来越大。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上市是股票可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每个证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开始挂牌交易之前必须符合这些要求。
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公众持股量、股东数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财务报表等,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也有个别不同的要求。所以说在香港上市的话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香港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上市香港股市分为:主板和创业板,其中在主板上市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不少于5000万港元(近一年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前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3000万港元),上市时在市值的利润不少于2亿港元。
2.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40亿港元,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3.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20亿港元,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前三个财政年度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总额至少为1亿港元。
4.新申请人的市值及其在证券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至少为5000万港元。
5.公众持股必须至少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25%。
6.至少有300名公众股东持有相关证券,三名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比例的50%。
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一、香港主板销售市场:
1.财务规定:据相关部门要求,上市要达到以往三个财政年度最少5000万港元赢利(近期一年赢利最少2000万港元,以及前五年总计赢利最少3000万港元,同时上市时,市值最少做到20亿港元;
2.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为《香港财务报告规则》或《国际性财务报告规则》,运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务必同时遵循香港金融管理局传出的《当地申请注册认同机构公布财务材料》;
3.运营记录及高管:在大约前三个财政年度,高管大概保持不变,至少近期一个审计年度的拥有权和决策权大概保持不会改变;
4.最少市值:新申请人上市时,证_市值最少是五亿港元;
5.群众持仓的市值:新证_上市时,群众人员持有的股权市值最少是2.5亿港元。
二、香港创业板销售市场:
1.财务规定:据要求,创业板申请人须具有不少于两个财政年度的运营记录,包含日常运营业务资金注入,于上市前,两个财政年度累计最少达2000万港元,上市时市值最少达1亿港元;
2.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为《香港财务报告规则》或《国际性财务报告规则》,运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务必同时遵循香港金融管理局传出的(当地申请注册认同机构公布财务材料》;
3.运营记录及高管:新申请人需要具有两个财政年度的运营记录,高管在近期两个财政年度保持不变,一个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决策权保持不变;
4.最少市值:新申请人上市时,证_市值最少为1亿港元;
5.群众持仓的市值:新证_上市时,群众人员持有的股权市值最少为3000万港元。
港交所上市条件
1、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
2、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下面详细说明)。
4、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并依照规定承担保荐责任;
5、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拓展资料:
一、委任保荐人及其他专业顾问
1、委任有经验的专业顾问团队是新股成功上市的关键。专业顾问一般包括保荐人及包销商、外国及本地律师、会计师等。上市申请人须于提交上市申请前至少两个月委任保荐人,并于委任后五个营业日内书面通知香港交易所。
2、公司务须征询专业顾问团队的意见,以商讨公司是否适合上市、上市所需之时间和费用及在上市后将面对的问题、挑战与持续责任。
二、筹备上市流程
专业顾问对公司进行尽职审查,并协助拟备招股章程(此阶段的招股章程拟稿亦称「申请版本」)。招股章程须载有一切所需资料,能让投资者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
三、向上市部提交上市申请
向上市部提交上市申请(「A1」,包括申请版本)。假若A1的资料大致完备,上市部会确认收悉,并在网站登载中英文申请版本。
四、上市部审阅申请
1、上市部其后会对A1进行详细审核,评估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资格、是否适宜上市、业务是否可持续、公司是否遵守规条以及作出充分披露。
2、首轮意见会于接获申请后十个营业日内发出。上市时间并没有一个预设的时间表,主要取决于公司回复的时间及质量。
五、上市委员会聆讯 上市委员会审阅新上市申请,确定申请人是否适合进行首次公开招股。
六、推广期
包销商一般会协助公司筹备推广活动,包括投资者教育及新股路演。
七、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成功定价及分配股份予机构投资者和散户后,公司便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进行买卖。
港股上市条件是什么?港股主板上市条件: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不少于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利润不少于2000万港元,前两年累计利润不少于3000万港元),上市时在市值的利润不少于2亿港元。
2、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4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3、上市时市值达到至少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前三个财政年度经营业务的现金流入总额至少为1亿港元。
4、新申请人的市值及其在证券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至少为5000万港元。
5、公众持股必须至少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的25%。
6、至少有300名公众股东持有相关证券,三名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比例的50%。
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港股,是指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的股票市场比内地的成熟、理性,对世界的行情反映灵敏。如果内地的股票有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上市的,形成“A+H”模式,可以根据它在香港股市的情况来判断A股的走势。
香港证券交易的历史,可追溯到1866年,但直至1891年香港经纪协会设立,香港才成立了第一个正式的股票市场。1969年至1972年间,香港设立了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九龙证券交易所,加上原来的香港证券交易所,形成了四家交易所鼎足而立的局面。在1972年至1973年短短的2年间,香港有119家公司上市,1973年底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96家。1980年7月7日四间交易所合并成香港联合交易所。四家易所于1986年3月27日收市后全部停业,全部业务转移至联交所。
香港市场的衍生品种类繁多,主要可分为:股票指数类衍生产品、股票衍生工具、外汇衍生工具产品、利率衍生工具产品、认股权证等五大类。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基金几乎都是开放式基金,对于投资者来说,随时可以把资金拿回来,变现性好,对于海外投资者尤其具有吸引力。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划分,香港的债券市场分为中国港元债券市场和在香港发行及买卖的外币债券市场两大类。其中港元债券市场以外汇基金债券、债券发行计划债券,外币债券市场中以龙债券最具代表性。
依托于内地经济的高速发展,香港已经成为亚洲地区发展最快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交易所的规模迅速扩大,在全球交易所的排名不断提升。
港股上市条件香港主板上市条件:1、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2、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3、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4、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5、至少前三个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6、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实益持有的股数不得占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量逾50%等。
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1、请人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2、上市时市值至少达1亿港元;3、上市档刊发之前2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2000万港元;4、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至少25%等。
拓展资料:
港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的股票市场比内地的成熟、理性,对世界的行情反映灵敏。如果内地的股票有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上市的,形成“A+H”模式,可以根据它在香港股市的情况来判断A股的走势。
交易规则
一、交易系统AMS/3
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交易所未来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10月推出了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AMS/3)。AMS/3将投资者、交易所参与者、其他参与者及中央市场连接起来,使交易过程变得更有效率。
二、交易所交易规则
在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须遵守《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较重要的规则如下:
(一)价位
每个在交易所交易的证券是以指定"价位"来进行交易,它代表价格可增减的最小幅度,并与该证券所处的价格区间有关。交易所的价位表规定了从每股市价在0.01-0.25港币(价位为0.001港币)到每股市价在1000-9995港币(价位为2.50港币)的股票价位。当某股票的价格上升或下跌至另一价格区间时,其价位也会随着变动。
(二)开市报价
《交易所规则》规定"开市报价"应按程序进行,以确保相邻两个交易日间价格的连续性,并防止开市时出现剧烈的市场波动:每个交易日第一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都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第一买卖盘的价格不能超过上日收市价上下4个价位。